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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
1、选择项目、咨询与签署意向书
根据我市对外发布的项目或投资意向,向项目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事外商投资管理或咨询服务机构提出咨询,选择项目,同合作对象或代理者相互协商,签署合作意向书。
2、报批项目建议书
由投资者编写项目建议书,报市计委或市经贸委审批。超过市审批权限的项目和特别项目,由市计委或经贸委上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3、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投资者(受其委托单位)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项目建议书审批单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签约。
4、报批合同、章程
持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的项目合同和章程文本,连同董事会成员组成名单,一并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
5、申领批准证书
投资者持前三项批准的全套文件,向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领外商企业批准证书,所必需的文件、附件可向审批机构查询。
6、审领企业法人执照
持以上批准的文件、证书和附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企业法人执照。
7、申办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向市外汇管理局申办外汇管理登记
——向银行申办开户手续
——向海关申办注册手续
——向市国家税务局申办税务登记
——向市财政局备案
——向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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